|
臺北醫學大學九十六學年度推廣教育 齒顎矯正實作研習學分班招生簡章 |
|||||
|
一、依課期據: |
依據97.1.15推廣教育審查委員會第一學期第二次會議決議 |
||||
|
二、目課期的: |
培養專業齒顎矯正醫師以提昇臨床醫療技術及治療品質。 |
||||
|
三、班課期別: |
齒顎矯正實作研習學分班。 |
||||
|
四、對課期象: |
具牙醫師資格者。 |
||||
|
五、上課期限: |
|
||||
|
六、收費標準: |
每學分5,000元,每科學雜費1,000元,臨床實習材料費一學期100,000元,另加報名費200元。 研修齒顎矯正實作臨床者,費用121,200元。 |
||||
|
七、報名方式: |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報名逕向本校進修推廣部辦理,填寫報名表及繳交牙醫師證書影本、身份証影本、二吋半身照片一式一張(背後書寫姓名、班別),並繳交學雜費。繳費方式可採現金、支票(抬頭:臺北醫學大學)或電匯至『合作金庫忠孝支庫』,戶名『臺北醫學大學』,帳號『0450765602772』(電匯方式繳費者須附上電匯單影本)注意:匯款人請填寫報名學員姓名。 |
||||
|
八、報名日期: |
即日起 |
||||
|
九、其它事項: |
本班為學分班,期滿經考試合格者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因個人原因退費者;扣除報名費後,退還已繳學費之七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扣除報名費後,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在班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費。 |
||||
|
十、課程內容: |
|
||||
|
科目 |
上課時間 |
學分數 |
上課地點 |
備註 |
|
齒顎矯正實作 |
隔週日全天上課 |
4(一學期) |
本校牙醫學系實驗室 |
限收20名 |
|
|
||||
|
十一、函索簡章: |
請寄回郵信封乙個(請詳細填寫收信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貼足郵票) |
||||
|
洽詢電話: |
(02) 2736-1661 ext 2419 |
||||
|
報名傳真: |
(02) 2738-7348 |
||||
|
地 址: |
110 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臺北醫學大學進修推廣部 |
||||
|
交通指南: |
◎搭乘臺北市公車1,22,33,37,38,226,266,288,藍5「臺北醫學大學」站 ◎捷運市府站轉本校接駁車;或六張犁站轉1號公車。 |
||||
|
查詢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