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年補助五萬學習經費別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臺北醫學大學進修推廣部職訓局補助80%課程

經濟不景氣,加薪無望

不要再猶豫了,精打細算才是財富累積之道

自付20%,升官加薪100%

  • 96年度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產業人才投資方案」

  • 補助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 培訓單位:臺北醫學大學

  • 課程簡介

  • 報名表下載(請按我下載):

美容證照系列申請職訓局補助中 (七月底可確認補助申請是否通過,歡迎來電洽詢)

~~政府補助80% 學員自付20%~~

班別名稱

上課時間(日期暫訂請依本部正式公告為主)

自費金額

課  程  內  容

健康美容講師班第二期(乙級)

8/3-11/16

每週日09:00~18:00

120小時

4,660

提供身心靈全方位美容方法,培養美學素養,灌輸醫學美容知識,培養第二專長與技能,提昇專業能力。

健康美容保健班第二期(丙級)

8/10-10/19

每週日09:00~17:00

70小時

3,000

婚禮顧問師班

8/12-11/4

每週六09:00~17:00

50小時

2,000

從場地規劃佈置、音樂安排、禮俗的溝通、愛的故事MV製作直到當天的流程掌控、活動企劃執行於課程中作深入淺出的講解,為對此婚顧師有趣者的全方位準備。

全方位高階芳療師第二期課程班

8/16-11/22

每週六09:00~17:00

120小時

4,400

研習人體十大系統及芳香照護之相關性,並認識34種精油,研習在芳療上必備的瑞典式、淋巴按摩手技。

醫護藥系列申請職訓局補助中 (七月底可確認補助申請是否通過,歡迎來電洽詢)

~~政府補助80% 學員自付20%~~

班別名稱

上課時間(日期暫訂請依本部正式公告為主)

自費金額

課  程  內  容

臨床護理在職進修碩士學理數據學分班(二學分)

7/31-11/27

每週四18:00~20:00

18

2,400

提升臨床護理人員臨床數據判讀的專門知識及以病人為中心的護理評估與及臨床處置技巧。

特殊兒童與親職技巧課程班

8/4-10/20

每週一18:30~21:30

12

1,800

從個案討論中分析學習上的問題,且運用研究相關的教學策略進行有效的治療與教學。藉由小組討論以個案不同特徵來設計出個人化課程,同時學會如何設定學習目標並逐步實施個案課程。

幼兒行為與能力評估課程班

8/5-10/21

每週二18:30~21:30

12

2,600

以幼兒各發展階段及基本行為學習理論為中心,教導家長與教學者如何正確觀察幼兒的行為進而分析及做評量,學習如何評估幼兒的感官知覺領域、溝通領域、心智能力、認知領域及社會性互動。

3C+醫藥行銷

認證課程班

8/10-11/23

每週日09:00~18:00

120小時

3,800

讓非醫藥科系畢業者,新進入此一市場的行銷人員能在短期內落實醫藥基礎教育並取得學分及MR資格認證,辦理本課程。

3C+PMP專案

管理課程班

8/23-10/18

每週六09:00~17:00

98小時

4,000

PMP專案管理的各種模組做專案分析教學結合全民共通職能核心課程讓自己成為專業的PMP大師

中藥炮製技術

課程班

10/18-11/22

每週六09:00~17:00

42小時

2,000

中草藥是華人數千年累積的智慧結晶,也是台灣在生物科技發展方面最具前景的領域之一,回歸傳統的潮流下,植物藥逐漸引起各界關注及興趣,中草藥中提取有效成份的萃取和分離技術成了熱門的技術。

  • 招訓對象

    • 一般對象:

      • 具勞、農、漁保身分,且年滿15歲至65歲之本國籍勞工、在臺之大陸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之在職勞工,或外國籍配偶已領有居留證之在職勞工。

      • 學員報名時須備齊勞保卡影本(勞保紀錄)(農漁民檢附投保單位證明影本),若受雇於5人以下公司而未投保者,以在職證明替代之,以便本局查察。

      • 訓練單位招訓對象得為同一事業單位之員工。

      • 同一訓練班次內,工作人員不得兼任講師、助教或學員。

    • 可享有全額補助之招訓對象,除須具前項資格外,另需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 生活扶助戶(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縣市政府或鄉鎮(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身分證明文件或低收入戶卡影本一份,但該證明文件未載明身分證號碼及住址者,應檢附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 原住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全戶戶口名簿影本)一份(須有原住民身分之記載資料)。

      • 身心障礙者: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 中高齡(年滿45至65歲之間):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負擔家計婦女:年滿15至65歲之間,其工作所得為唯一提供家庭(以戶為單位)生活所需之經濟來源且有扶養親屬者(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應為申請人名下),請備妥下列文件:

        •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 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配偶,需檢附其無工作能力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或醫療單位出具之證明正本一份)。

        • 如有年滿15歲以上至65歲之直系親屬,需檢附其在學證明或無工作能力證明(身心障礙者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或醫療單位出具之證明正本一份)。

        • 其他符合95年12月2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釋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狀況,請檢附相關證明。

      • 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檢附相關主管機關證明文件。

  • 補助標準:

    • 以各訓練單位辦理在職訓練收費標準,補助參訓學員80%訓練費用,其餘費用由學員自行負擔,惟3年內每位學員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

    • 學員如係特定對象在職勞工(負擔家計婦女、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生活扶助戶中有工作能力者及其他依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經中央主管機關認為有必要者),補助學員全額訓練費用,惟3年內每位學員最高補助金額為3萬元。

    • 前開3年之計算方式為:每位學員自其初次參與本方案課程開訓日起算至最後一次課程之結訓日期間。

    • 曾參加本局94年、95年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課程者,其3年期間之計算方式為:自其初次參與產學訓人才投資方案課程開訓日起算至最後一次課程之結訓日期間,且最高補助額度併計為3萬元。

  • 經費核撥:

    • 結訓及核撥作業:

      • 填報結訓資料:訓練單位應於訓練班次結訓後4週內,至本方案資訊系統資料庫建錄已結訓班次資料,並函送以下資料至彙管單位,彙管單位審核通過後轉請本局職訓中心核撥補助經費:

        • 支付參訓學員補助經費申請表

        • 學員出席紀錄統計及成績考核結果一覽表

        • 學員補助申請書正本(含學習結業證書影本)

        • 學員繳費收據正本

        • 訓練課程若有變更者,須檢附職訓中心同意核備之公文影本。

    • 製發學習結業證書:學員於受訓期間成績合格者,由訓練單位發給學習結業證書(格式如作業手冊範例)。證書上應註明該訓練係接受本局補助辦理,並載明受訓期間及訓練時數。缺課時數超過全期訓練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或經訓練單位考核,成績未達所定標準者,均不得發給結訓證書。

    • 受訓學員未取得學習結業證書或資格經審不符者,不予補助。

    • 受訓學員如有不實申領訓練費之情事者,除由本局職訓中心追繳已撥付之補助外,3年內並不得再申領本項訓練費。

    • 參訓學員於受訓期間或結訓後需配合本局、本局職訓中心、彙管單位、訓練單位辦理訓練績效評估及追蹤考核。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教研大樓1樓)

電話:(02)2378-5855、2378-5856分機105、2736-1661分機2419    傳真:(02)2738-7348